机构职能: (二)统筹抓好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员队伍建设,以及全市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党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协调配合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全市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加强全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组织推动;承担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 (三)负责乡科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干部管理的建议,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负责提出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办理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出国(境)审批手续;综合管理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筹选育管用工作,指导协调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培养。 (四)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协调管理、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起草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市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其他干部的培训;承担市委党员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和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情况的检查评议,处置反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选人用人问题及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举报。负责全市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对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绩效管理考评的组织实施;承担市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五)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负责牵头人才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组织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推进落实;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全市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八)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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